4.1 重大资本支出之运用情形及资金来源
单位:新台币仟元
计划项目 |
实际或预期之资金来源 |
所需资金总额(截至民国103年) |
100年度 |
101年度 |
102年度 |
103年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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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-土地、房屋建筑及研发设备 |
自有资金 |
$16,160,954 |
$2,584,699 |
$2,268,459 |
$1,585,174 |
$9,722,622 |
无形资产-计算机软件、专门技术及专利权 |
自有资金 |
$2,493,154 |
$209,200 |
$1,163,784 |
$324,414 |
$795,756 |
4.2 预计可能产生收益
(1) 固定资产-土地及房屋建筑:
为本公司永续经营,延聘优秀人才发展新产品,提供员工合适及规划良好之工作空间。
(2) 固定资产-研发设备:
系为本公司研究发展及开发设计新产品所需用之辅助工具,其效益在于加快新产品开发之速度,提高产品研发设计之效率。
(3) 无形资产-计算机软件、专门技术及专利权:
为强化本公司的攻防智财资本,以因应全球性复杂险峻的智财争议,本公司持续透过取得高价值的专利,来强化本公司的专利组合,并进而将相关技术广泛运用在多项先进研发产品中。